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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婚姻介绍所上诉颖源公司全国首例互联网

一年多来,情网情变,一波三折,被媒体爆炒的沸沸扬扬。9月25 日下午,深圳市婚姻介绍所上诉颖源公司全国首例互联网软件侵权纠纷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庭审理,再度吸引了海内外媒体的关注。而深圳市婚姻介绍所的上诉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王利南律师认定情网情变的性质是一起普通的联营陷阱,并非完全或严格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纠纷。王律师指出,情网情变之所以一定要冠以所谓的全国首例互联网软件侵权纠纷,完全是有关当事人为了进行新闻炒做而设计的一种由头。

王律师指出,情网情变既然是联营合作产生出来的纠纷,是与非,都缘于合作双方对合作条款的订立以及履行。情网情变的本质是网络资本设计好的一个联营陷阱,是不法商人有预谋的掠夺国有公益性服务单位无形资产与有形物质财产的骗局。这才是被知识产权纠纷所掩盖着的事实真相所在。

一、联营陷阱的设计

联营甲方婚姻介绍所是国有公益性、福利性婚介服务机构。在婚介服务行业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运作模式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创造了从事婚介服务17年无投诉的记录,并在1997年,由深圳市财政局 投入50万元开发完成了“网络数据库管理和婚介交友局域网查询系统”,形成了深圳市最大的婚介交友会员数据库和局域网。1998年初婚介所为了延伸服务范围,扩大服务对象,弘扬服务品牌,筹建互联网婚介交友网站。由于颖源公司看中了婚介所的社会效应、品牌效应和婚介交友会员数据库,并表示要利用自己的技术无偿为婚介所建设中国最大的公益性福利性婚介交友网站的愿望,因此双方一拍即合签署了《关于合作建立和营运婚姻介绍互联网站的意向书》。

对于一个服务性网站而言,颖源公司非常清楚最宝贵的不是自己的技术优势,而是数据库资源、网站运做的文档内容。因此情网的软件模式正是借鉴婚介所的数据库和局域网模式上完成的。换言之,情网网站就是颖源公司利用婚介所局域网在互联网上的翻版。而作为婚介服务网站,婚介所更加为网站运营提供了从事婚介服务合法性平台和巨大的品牌效应,使得联营的情网网站很快就成为凝聚了巨大人气的热门网站之一。

婚介所做网站的意义在于建成一个公益性网络空间,因而关注的是网站的使用功能和社会效益;而颖源公司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利用婚介所的品牌和平台实现未来的经济效益,由于婚介所在签定合同时忽略了双方之间关于商业性与公益性的根本性分歧,从而也决定了双方的爱情注定是一场同床异梦的结合,不可能

有天长地久的结果。 王律师指出,在合同中双方共同建设一个以婚介所为主导的服务性公益网站的目的和分工是明确的,主要权利义务是清楚的,因而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中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着网站合作合同和软件许可使用合同双重性质。从双方实际投入来看,婚介所不仅提供了关于合作网站的设计、网站运营文档的主要部分和数据库资源,而且提供了合法性平台和巨大的品牌等无形资产支持,对网站包括软件中的文档内容都享有原创的著作权和共有权,但是由于当初的目的和想法比较简单,认为能建立这样一个松散的联营体,有一个婚介网站为市民服务就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合作意向书也的确是当时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颖源公司兴讼之后对外说这个合同还有些过于简略没有反映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实际上就有两层意思,其一是利用婚介所的平台、文档运营模式、数据库资源和品牌效应并将网站踞为己有,这个想法固然可能是资本深层意志,但是最初合作时他们肯定无法在合同上直接表示出来;其次先签个尽量简单的合同,占住与婚介所合作的先机,作大网站之后的股份合算、投资比例分配方式等等暂且不提,反正对方是事业单位,自己又有技术优势,只要把握好网站的运营管理权力,也不怕扯皮。于是乎这种签定合同时的简约恰好可以成为日后“打死狗再讲价”的便利筹码,这种简约的合同也成为他们利用婚介所疏忽设计好的一个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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